113-07-23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轉學生招生考試錄取名單

主旨: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轉學生招生考試錄取名單

 說明:

一、依據113.07.18四年制日間部暨進修部轉學生招生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議決議:

(一)各系之最低錄取標準由招生委員會議訂定,在此標準以上且於招生名額內之考生,列為正取生,其餘之非正取生,得列為備取生。考生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人數不足招生名額時,得不足額錄取,並不得列備取生。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,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。

(二)審查資料未上傳或面試缺考者,不予錄取。

二、正取生報到通知單備取生遞補須知於113年7月23日以限時專送郵寄至考生通訊地址。

三、正取生報到時間及地點:113年7月30日(星期二) 至7月31日(星期三)期間,每日上午10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,請至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辦理報到手續。

四、報到時應驗證及繳交之資料如下:

(一)國民身分證正本(或貼有相片之有效期間內的身分證明文件,驗畢發還)。

(二)繳交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(力)證明文件。(報到時無法取得者,請繳交切結書)

1.大學校院肄業生:修業(轉學)證明書正本一份(含歷年成績單正本,在學學生歷年成績單須含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)。

2.大學校院及專科畢業生:畢業證書正本(驗畢發還)、影本一份及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

3.持國外學歷者: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(含英  文譯本,正本驗畢發還)、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(含英文譯本,正本驗畢發還)及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境紀錄證明或護照影本(含入出境日期紀錄)各一份。

4.轉學考生依原就讀學校及報考學校之雙重學籍規定,擬於轉學錄取時選擇同時就讀者,得僅檢附歷年成績單。

(三)學籍簡表一份:請填妥基本資料並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
※無法親自辦理委託他人代辦者,請另附「錄取生報到委託書」及委託人、被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(或貼有相片之有效期間內的身分證明文件,如護照、駕照、健保卡等)。

五、倘正取生因故放棄而產生缺額時,本校將於113年08月01日(星期四)公告第一梯次遞補錄取備取生名單,並於113年08月05日(星期一)上午10:00起至12:00,下午14:00起至17:00辦理遞補備取生報到(※第一梯次遞補錄取備取生逾期未報到或未繳交相關證件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)。113年08月06日後之缺額,將依成績高低順序依序以電話或E-Mail通知辦理遞補事宜,有關備取生報到手續將比照正取生方式辦理,遞補期限至113年09月02日下午17:00止。

錄取二系以上之考生,僅能擇一辦理報到,報到後不得申請更改系組別。

逾期未報到或未繳交相關證件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。

繳交之學歷(力)證件如與原先網路報名所填列之資料不符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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